当前位置:首页 >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

    admin 发布时间:2025-05-11 08: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