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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开始时间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开始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办理时,有两处以上任职或受雇的纳税人可选择任一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无任职或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则向户

    admin 发布时间:2025-05-11 11: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