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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账务处理

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账务处理-第1张-游戏信息-龙启网

结论:我国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当企业购进的货物遇到非正常损失或改变非应税用途时,原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调整。以下是具体账务处理方法:

1. 当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在产品或产成品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若涉及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或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用途改变,导致进项税额不再可抵扣,需及时调整账务,将这部分税额转出。这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即非应税项目的使用会导致进项税额的转出。